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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HXGC******-1-1 )
太和县2020年城乡市政道路及排(雨污)水、泵站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2020年城乡市政道路及排(雨污)水、泵站勘察设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中心(2020)16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太和县税镇镇工业园区7条道路约 5公里、太和县城区排水管网约65公里,泵站3座及政府安排的应急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所有工程总投资约3.2亿元
2.3 设计服务期限: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太和县税镇镇工业园区7条道路约 5公里、太和县城区排水管网约65公里,泵站3座及政府安排的应急工程勘察设计。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排水专业)行业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 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结束后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发售费电子发票。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 人: 法 人:
地 址: 太和县建设路15号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