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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0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4******9XQ-******-005660-6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4-20 10:50:31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名称 | 环巢湖流域(舒城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项目 | ||
项目法人 | 郭玉龙 | 项目地址 | 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 |
文号 | 舒发改审批〔2021〕42号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环巢湖流域(舒城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投资统一代码 | 此项目无投资统一代码信息 | 代理机构 |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4-19 09:27:32 |
招标项目名称 | 环巢湖流域(舒城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4******07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及招标方案说明 |
本项目包含8座污水处理构筑物、1栋综合办公楼、工艺设备、室外附属及厂外配套管网,处理规模为2000m³/d,深度处理规模3000m³/d,占地面积约为4.78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控制价为******.61元(含预留金120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
是否PPP项目 | 否 | 建立时间 | 2021-04-20 10:54:55 |
监督部门名称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监督部门编号 | 1234******584 |
审核部门名称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审核部门编号 | 1234******584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1 | E34******07001 | 环巢湖流域(舒城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项目 | 2350.164 |
项目编号 | E34******0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4******9XQ-******-005660-6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4-23 16:38:05 | 浏览次数 | 0 |
[E34******07001]环巢湖流域(舒城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项目.LAZF
附件:项目编号 | E34******0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4******9XQ-******-005660-6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04-23 16:42:45 | 浏览次数 | 0 |
一、招标编号:E34******07001
二、项目名称:环巢湖流域(舒城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 舒城县干汊河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金龙土地整理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包含8座污水处理构筑物、1栋综合办公楼、工艺设备、室外附属及厂外配套管网,处理规模为2000m³/d,深度处理规模3000m³/d,占地面积约为4.78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控制价为******.61元(含预留金12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例处理量在1000m³/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施工内容等业绩评审要点的,还应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辅证(须备注业主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23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1年5月13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③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④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及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疫情防控情况证明原件。
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6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5月21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5月13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现场提交,未提交的将按不得分(涉及评分项的)或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资格审查的)。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登记备案。
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金龙土地整理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干汊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杜主任 1******3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工 ******